航道行政管理处
工作职责:

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航道和航道设施的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;负责制定长江航道行政管理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、技术规定和管理办法,制定全局航道行政管理工作计划;负责长江干线航道及设施的保护,对违反航道、航标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、处理或处罚;负责审定、督促落实长江干线航道与通航有关的拦河、跨河、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河技术要求;负责桥梁建设的航道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参与长江干线采砂规划制定和对航道影响较大采区的审定;负责组织领导、协调、处理航道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指导、检查、督促局属单位的航道行政管理工作;负责对航道行政管理处罚进行复核和复议。

负责人:
薛俊(处长) 傅钢(副处长)
工作电话:
(027)82763823 (027)82763824
电子信箱:
cjhdjxgc@vip.163.com
专题栏目:
航道行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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