负责制定征稽工作规章制度;领导各征稽站的业务工作;编制航道养护费年度征收计划,检查、考核计划执行情况;办理航道养护费的征收、结算、免缴;组织稽查;票据、证照的管理;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的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;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、廉政建设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