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离退休职工服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规定,制订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三)负责落实局机关离退休职工政治待遇。
(四)负责落实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生活待遇。
(五)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活动场所管理和文体活动开展。
(六)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。
(七)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的慰问帮扶工作。
(八)负责本单位党务、群团、财务会计、人员管理等工作。
(九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